无。 (六)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。 (七)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 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。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与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 开股联系。(办公地址:齐河县齐心大街 33 号齐河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 310 室;联系电话:0534-5321988;传真:0534-5332701; 电子邮箱:qiheoa@dz.shandong.cn) 齐河县人民政府 2024 年 2 月 5 日 - 13 -